Saturday, July 7, 2012

給我一個理由忘記


“ 我用兩年半的時間去看錯一個人”

這是我曾說過的
但從另一個角度而言,我並沒有看錯人
只要不觸碰愛情這一塊。

噩夢、崩潰,很傷,也很痛
卻不會後悔曾經的深愛
因為我從來不會對自己的心說謊

23年來的第一次,也是唯一的愛
一直到現在,還是有一定的位置

但是,如果找不到理由去原諒
那是不是應該找一個理由去忘記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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